我也按点说下吧
1.是否侵权的前提是,B公司所经营的产品是否与该商标核准商品相同或者类似,其次是该关键词的展现方式,以“我想网”为例,商标文字为“我想网”、通过百度搜索得到快照或者标题为“我想网???????????”这样的形式,即对标题或者快照设置成相同或者含有该商标的形式,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的可能性较高,如果仅仅只是通过搜索栏进行搜索,得到的就是B公司的网站名字,并不包含该商标,已有的司法案例倾向于不侵权,这是商业行为。再者,还可以通过B公司网站的里面宣传是否使用该商标进一步推定和认定。
2.如若构成侵权,可以要求侵权方赔偿,一般而言,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,律师费、公证费等为了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,可以要求侵权者承担。而诉讼费一般按侵权过错以及主张的比例进行分配,这是法官裁量的范围。
3.对于百度公司的责任,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。如果涉案商标是知名商标,百度通过竞价将关键词卖与B公司,然后再将搜索结果的标题设为该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情形,则百度的责任就相对难推掉,当然,还涉及可能的近似域名、网站内的内容或者B公司可能采取与商标近似或相同的字号,个案认定。
4.操作相对简单,进行网页公证,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商标证、知名度证明,如果B公司在产品上也使用近似商标,可进一步公证购买进行证据固定,网页内容亦是。而后提起诉讼。
5.诉讼成本包括,公证费、律师费、差旅费,这一般是由当事人现行提供,具体看跟律所之间如何协商,而诉讼费是根据起诉金额来定,原告起诉时缴纳给法院,如果胜诉,前期合理费用法院会支持一部分,诉讼费根据法院认定比例,多余部分会退还,败诉的话,则自行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