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没有治好病,医生该负什么责任?保健品没有治好就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。这样的裁决公平吗?保健品不能治病,能治病的都转成药物了。维生素B12,维生素C,都是保健品也是药品。医生用了没有效果无责任,其他人用了没有效果就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,这个也太扯了吧。
还不如说,医生具有给病人治疗的责任,用药品还是用保健品都无所谓。而非医生给病人看病的,统统是非法行医。不管用药品还是保健品。所以,不要在保健品上下功夫了,在执业资格上下功夫即可。医生也有使用保健品的案例,并且也有治疗好了的案例。保健品(其实是保健食品)因为是一类特殊食品,没有用何必研究和开发呢?药食同源的说法没有错误,不要把执业资格的事情,转移到保健食品上。当然这个行业也有假冒伪劣产品,就像假药一样,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了。保健品的管理就像汽车一样,有驾照就可以驾驶,没有驾照就不能驾驶。不要讨论汽车有没有用?而要讨论什么人才能开汽车。